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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聚焦车的疑点 (第0页)

  到这个时候,双方经过上面一番的辩驳和争论,审理的案例变得明朗了起来,原被告方都重新理清了一会头绪,下面要进入重题的审理之中了。

  审判长郑重其辞的说道:“被告方对原告方,此起两死一伤的重大车祸事故,提出来如何就死者的安葬和家属的善后安排处理事宜、和医院方面的治疗费用及其他涉及的费用,合计不低于万索要的巨额资金的赔付。请被告方向本法庭对此将作何答复?”

  被告辩方律师立了起来,思考了一会,才做解答:“发生在白鹿村两重伤一轻伤的车祸事故,根据我方人员到出事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小车上的三个人,均都受伤,尽管伤势很严重,但当时都还有生命的迹象,只是在送往医院以后,在手术台上进行抢救时而死亡。”

  紧接着,原告方律师马上站直起身,辩驳道:“我方反对辩方律师这么般的陈述之词,在前面,法庭就已经做出了判决,因医院处于人道,顶着很大压力而已进行了积极救治从处于人道的责任一方被划分了出去,再重提两个重伤者的去世过程,已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了,而该建议为两死一伤的重大车祸事故才是。”

  “反对有效。”审判长仲裁着,接着问道:“请被告方继续解答由原告方向本庭提出的索赔要求。”

  被告辩方律师振作了一下精神,在做辩解道:“由原告方提出的关于想要向我方索要万的车投保险索要获赔,这是此出事车辆当时一次性投保的最高赔付。合同上有条文规定,在发生车祸未分清个责任轻重的提前下,所有要求的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况且,警方在对出事车辆的现场进行清理时,在勘查记录上,没有做最后的定性:不知是因人为的操作不当引起的车祸还是车辆本身的故障而引发了一起事故?”

  接着,周星亮从座椅上站了起身,就被告辩方律师所陈述的做进一步的阐释道:“我得到委托人的允许,不但查询了警方在清理现场时给出事车辆做了现场勘查报告,而且自己还亲历了现场。根据我对出事现场的观察,当时小车的行驶方向,处在一个拐弯处,弯度不大,还有一定的迎面坡度。经过询问,当时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点多,但不算拥挤,视线比较开阔,作为我的委托人有多年的驾车经验,在如此好的路况之下,驾驶的小车开出偏离宽趟的路面,理应是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的。”

  “不过,当一个喝了酒以后的司机,在操作车的时候,会把油门当作制动来使用,有时会将左转向当作右转向来使用。”被告方律师着急的做辩词道。